各任课教师:
为了迎接学校即将开展的教学检查工作,请各位老师对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4月1日—4月9日
二、自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基本文件。
三、自查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基本文件完整性要求
按照授课类型和考试形式,教学基本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5。
(二)试卷批改及装订要求
1.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
2.客观题的评阅,每道错误小题必须用“×”标注,正确的用“√”;主观题的评阅需按评分点逐个评分,并标注在相应位置,然后得出每小题得分。
3.记分数字的书写要准确、清晰、工整,如有更改,阅卷人务必在改分处签全名。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得分用“+”,记扣除分用“-”,扣分应标注在相应的小题边,每大题总得分标注在题号旁。同一试卷册的记分方式必须始终一致。
4.试卷总评分栏中每题题号对应位置应标注总得分,须与试卷题号旁得分一致。评阅人栏需签字,一袋试卷的评阅人或核分人如是同一人,需在第一份试卷上签全名,其余每份试卷上签一个姓即可,表明该教师对该试卷负责;多人批阅第一份试卷相应小项阅卷人处签姓名,总分谁核谁签。依次后面的试卷阅卷人处签姓即可。
5.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的卷面成绩栏相一致)。
四、督导组抽查
自查阶段结束,学院将组织督导组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将进行院内批评并要求整改。对于学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将按照《嘉兴南湖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4〕3号)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
五、注意事项
自查时间为指定期间的工作时间,自查必须在学院指定的办公室完成,完成后当场填写自查表并上交,需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小翠
联系电话:0573-83628200
附件:附件1理论课(笔试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2理论课(非笔试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3独立开课实验/实训课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4集中实践(课程设计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5集中实践(实习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2024年3月31日
现代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