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基本文件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31

任课教师:

为了迎接学校即将开展教学检查工作请各位老师对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4149

二、自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基本文件。

三、自查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基本文件完整性要求

按照授课类型和考试形式,教学基本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5。

(二)试卷批改及装订要求

1.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

2.客观题的评阅,每道错误小题必须用“×”标注,正确的用“√”;主观题的评阅需按评分点逐个评分,并标注在相应位置,然后得出每小题得分。

3.记分数字的书写要准确、清晰、工整,如有更改,阅卷人务必在改分处签全名。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得分用“+”,记扣除分用“-”,扣分应标注在相应的小题边,每大题总得分标注在题号旁。同一试卷册的记分方式必须始终一致。

4.试卷总评分栏中每题题号对应位置应标注总得分,须与试卷题号旁得分一致。评阅人栏需签字,一袋试卷的评阅人或核分人如是同一人,需在第一份试卷上签全名,其余每份试卷上签一个姓即可,表明该教师对该试卷负责;多人批阅第一份试卷相应小项阅卷人处签姓名,总分谁核谁签。依次后面的试卷阅卷人处签姓即可。

5.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的卷面成绩栏相一致)。

四、督导组抽查

自查阶段结束,学院将组织督导组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将进行院内批评并要求整改。对于学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将按照《嘉兴南湖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嘉南院教字〔2024〕3号)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

五、注意事项

自查时间为指定期间的工作时间,自查必须在学院指定的办公室完成,完成后当场填写自查表并上交,需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小翠

联系电话:0573-83628200

附件:附件1理论课(笔试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2理论课(非笔试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3独立开课实验/实训课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4集中实践(课程设计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附件5集中实践(实习类)教学文档自查表

2024年3月31日

现代金融学院